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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工程” 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发布于:2020/07/09 14:11:32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基层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工程”要聚焦基础工作、基本制度和基本能力,全面排查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全校各党支部达到“七个有力”标准(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切实提升党建水平。

二、方法步骤

1.排查摸底(2020年8月31日前)。各党支部对标“七个有力”标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针对自身突出问题,列好问题清单。

2.整改提升(2020年9月30日前)。各党支部根据制定的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建立“质量提升工程”台账,确保整改提升取得实效。

3.跟踪问效(2020年11月30日前)。各院级党组织对所属党支部“质量提升工程”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坚持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专项整改,实现整改流程精准管控,整改进度实时监控,确保整改问题全覆盖,不留死角。

4.检查验收(2020年12月31日前)。党委组织部对各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开展优秀党支部观摩、评选工作。

三、具体内容

1.优化组织设置。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或学科专业设置,机关、后勤、校办产业等单位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学生党支部的设置一般按照院、系、专业等设置,也可以根据学生党员实际人数进行设置。离退休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对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党支部,应依规清理撤销;对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党支部,应根据工作实际重新划分;对于因机构改革、职责任务调整等原因,需要撤销或成立新的党支部,应按规定进行办理,并及时将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到新的党支部管理。

2.配强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具有1年以上党龄。在职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要严格落实“双带头人”培育工程要求;机关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应由身体健康的离退休教职工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优秀的辅导员或其他教职工党员担任,也可由政治素质好、品学兼优、威信较高的高年级优秀学生党员担任。

3.严格党建工作日制度。每月第二、第四个周周二下午为学校固定的“党建工作日”。各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策划好组织生活“菜单”,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理论学习、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志愿服务、先锋行动等活动。

4.创建品牌特色。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一支部一特色”创建工作要求,立足学校“三个六”党建工作体系,遵循基层党建工作规律,用好政产学研融合特色以及“单元操作”等工科思维,创新思路、扩展路径,塑造一批叫得响、有影响、上水平的党建品牌。立足支部特点,重点围绕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文化传承、内部治理、志愿服务等某一个或某几个方面,明确目标,突出特色,精准发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把开展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工程”作为2020年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各院级党组织要建立日常督导机制,对“质量提升工程”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2.实化条件保障。学校党委按规定为基层党组织拨付党建经费,同时按比例返还党费,以用于党员教育学习。各院级党组织要建立党建活动室,为党员活动提供场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为党员活动拓宽渠道。

3.强化宣传引导。要把加强宣传引导贯穿工作始终,各院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要边开展工作、边挖掘提炼,及时总结经验。充分运用校园网、报刊等媒体手段,全方位、广角度、多形式宣传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工程”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整体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党委组织部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