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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发布于:2021/05/27 08:52:06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感召广大党员群众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与时代同行,向榜样看齐,根据全国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结合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7月1日前


二、内容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可以讲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抗美援朝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抗疫精神等一系列伟大精神;也可以讲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生动实践和先进事迹;也可以讲学校70多年发展历程中涌现出的教育先锋事迹,重点展现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课内容要突出党课属性,保证政治严肃性,注重结合党章、党规、党史和党纪、党性、党风等进行论述和升华,强化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


三、党课主讲人


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院级党组织书记、党支部书记,也可以邀请党员专家学者、海外归国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员、先进模范人物等讲党课。


四、党课形式


可依托党员活动室、演播室、党性教育基地等场所,灵活采取讲座式、访谈式、情景式等多种形式讲授,用典型、生动、真实的故事和深入浅出的语言讲精神、谈理论,解决党员师生的理论困惑和现实问题,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增强党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工作要求


1.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分管、联系单位教工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各院级党组织书记为所在党组织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学院党组织书记重点为学生党员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至少为支部党员讲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同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党课。


2.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我来讲党课”活动,对党课内容和主讲人严格审核把关。注重通过山东“e”支部等信息化手段,及时调度了解活动进展,推进党员全员参与。


3.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成果转化,杜绝不解决问题地为“讲”而“讲”,确保党课质量高、具有推广价值,避免刻意求新出奇,防止表面化、形式化。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