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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校青年教师和学生选拔校团委兼职团干部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来源:组织部 发布于:2022/10/27 19:20:32 点击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青岛科技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青科大党字〔2017〕104号),扎实推进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职、兼职、挂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青年教师和学生公开选拔校团委兼职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按照学校党委和团省委的工作要求,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选拔。


二、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能够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学校团的工作、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相结合,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改革发展方向,熟悉青年工作规律,善于创造性地开展青年工作。群众基础良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选拔岗位、数量及要求


(一)校团委兼职副书记(教师)2名


1.中共党员,我校在岗在编、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青年专任教师;


2.有两年以上从教工作经历,具备开展共青团工作所需的必要技能和素质;


3.具备共青团或指导校园文体活动等工作经验的青年教师,优先考虑。


(二)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2名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我校全日制在读三、四年级本科生或全日制在读二、三年级研究生;


2.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作风正派,诚信守法;


3.具有一年以上校院级团学组织、班级主要学生骨干工作经历。主要学生骨干包括:校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骨干,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副班长。


4.品学兼优,德才兼备,能够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具有开展工作所需的必要技能和素质。


(三)校团委兼职部长4人


按照《青岛科技大学辅导员学工系统内体悟锻炼管理办法(试行)》(青科大学字〔2022〕28 号)相关要求另行选拔。


四、工作程序


选拔工作具体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推荐。报名人员填写相关报名表格(附件1、附件2),报所在院级党组织审核,院级党组织择优进行推荐。


满足选拔要求的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骨干可自荐报名参加选拔,报名表由学院党组织、校团委共同审核,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予以推荐。


报名表纸质版于2022年11月2日前报学校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uanwei@qust.edu.cn。


(二)资格审查。由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校团委依据上述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民主推荐。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分别确定参加人员范围,具体推荐方案另行公布。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德才条件,综合考虑民主推荐、考核、日常表现、人岗匹配和师生基础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发布考察公告,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六)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根据考察情况及工作需要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报学校党委审批。


(七)公示、任用。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下发任职通知。


五、相关说明


(一)兼职副书记(教师)任期一般为两年,兼职副书记(学生)任期一年。


(二)兼职副书记在兼职期间由派出单位、校团委共同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锻炼的重要参考。因故不能完成兼职任务的,须由派出单位党组织向学校团委作出书面说明,报学校党委同意。


(三)兼职副书记(教师)有关待遇按照《青岛科技大学校内双向挂职锻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青科大党字〔2021〕31号)执行。


(四)校团委兼职团干部(教师)不占用校团委职数和编制。


(五)各学院选拔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参照此通知执行。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拟任人选需报所在单位党组织、校团委同意并备案。




附件:


1.青岛科技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教师)报名表


2.青岛科技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





中共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青岛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