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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作者:雷静    来源:分团委     发布于:2018-09-18 09:38    点击量:

为激励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勇于开拓创新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青岛科技大学评选优秀研究生实施办法》与学院自身情况,制定信息学院优秀研究生评选细则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比例

拥有青岛科技大学正式学籍二、三年级的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按原则上不超过在籍二、三年级研究生数的5%评选,具体名额以学校当年下达计划为准,二、三年级具体名额分配按各年级当年具体参评人数,根据学校分配的比例分别进行核算,各年级名额原则上按照核算结果四舍五入确定,如有超过或者少于学校所给名额的情况,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议定。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生活简朴、热爱劳动,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科研优秀:所有的学位课程初试没有出现过不及格现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学位课平均成绩计算公式M=ΣMiAi/ΣAi,式中Mi、Ai分别为第i学位课考试成绩和学分数);

2)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拓宽知识面,理论联系实际,学术思想活跃,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国家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一篇文章,署名前两位;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的科研项目中(含青岛市)承担一定的科研任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表现出良好的道德风貌和合作精神;积极参加体育活动,身心素质好。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研究生需要根据学校、学院制定的具体评定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优秀研究生登记表进行申请。导师应对申请者研究状况及其综合表现给出评价意见,无导师意见者,视为无效申请。

  1. 学院

    对所有提交申请的学生,学院将组织相关老师和学生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满足评审条件的申请人可参与公开选举,不满足者取消参评资格。

  2. 成绩核算

    经过学院初审,有资格参加评选的申请人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数核算:

    研二:成绩=课程成绩*60%+科研成绩*20%+日常表现*20%

    研三:成绩=科研成绩*80%+日常表现*20%

    课程成绩、科研成绩和日常表现的计分办法

    1)课程成绩考核计分办法

    课程成绩考核计分按所有必修、选修课程以及开题报告的加权平均成绩进行

    计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 Z--课程平均成绩

        

    N--课程总门数

    Si--i门课程成绩

    Xi--i门课程学分

    2)科研成绩考核计分办法

    科研成绩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发明成果、学术竞赛获奖、学生做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 研究生做研究报告或技术报告主要指面向全院研究生和高年级本科生,由院研究生会负责组织,提前张贴海报并在学院网站发布通知的报告每次计2分(等于或多于两次,按照两次计算分值)。科研成绩其他组成部分具体计分办法在下方科研成绩核算办法表内给出。

     

     

    科研成绩核算办法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备  注

专利

发明

国外

50

(1)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的职务发明(以有专利公示号为准)且我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职务发明)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只记前5位完成人。(3)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4)以国家专利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的名单或授权书上的名单为准。(5)因研究生在校时间短,发明专利如能进入实审阶段按50%计分,其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以拿到授权证书为准。(6)参与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2人完成按7:3; 3人完成按6:2.5:1.5; 4人完成按5:3:1.5:0.5; 5人完成按4.5:2.5;1.5:1:0.5;  5名以后人员名次每下降1位,当量分值依次递减10% 。

国内

30

其它专利

国外

20

国内

实用新型

10

外观设计

10

软件著作权

10

学术论文

公开发表

SCIENCE、NATURE

1000

(1)多人完成的论文仅前3名计分。(2)导师为第一位,学生为第二位的,学生按第一作者计。(3)论文以出版刊物、检索报告为准,某些无纸质版刊物的期刊以在线论文为准。(4)个别发表周期长的期刊如能提供带有公章的录用通知可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定夺。(5)参与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参照专利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

SCI期刊(F为影响因子)

30+F*5

EI期刊

25

学校规定的A类学术期刊

20

EI、ISTP检索的学术会议论文和学校规定的B类学术期刊

10

著作

专著

外文版

120

(1)著作以第1次版计分;(2)著作属操作手册、练习类的编著按教材计分;(3)以论文集形式的著作不计算著作分按论文类计算。教材如列为国家级规划教材(以批文为准)加20分;(4)参与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参照专利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

中文版

90

译著编译

30

编著

60

教材

40

科普

30

学科竞赛

 

国家级

一等奖

25

(1)所参加比赛须是在教育部和教育厅备案的正规比赛,参赛前学生须在学院备案。比赛级别需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参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学科特点认定。

(2)2人完成按6:4;3人或者三人以上完成按组长占50%,其他选手平分剩余科分。

 

二等奖

20

三等奖

15

省级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0

三等奖

8

市厅级

一等奖

8

二等奖

5

三等奖

3

科研获奖

国家级

一等奖

500

(1)此处指科研类获奖,如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2)参与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参照专利人员名次所占分值比例。

二等奖

300

三等奖

200

省级

一等奖

150

二等奖

100

三等奖

60

市厅级

一等奖

80

二等奖

50

三等奖

30

 

说明:

1)所有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专利等科研成果均指署名第一单位为“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如青岛科技大学信息学院作为第二合作单位参加的各类成果和科研获奖(需在科技处或其他主管部门备案),计算项目得分时乘以系数0.2。

2)同一成果在符合多项奖励条件时只按最高限计算,不重复计算。

3)科研成绩在最高分同学超过100分时需将最高分同学的成绩计做100分,其余同学的科研成绩以该同学为基准,按照相同的比例分别折算分数;如最高分同学未超过100分,则按照原分数计算。

4)对本计分办法未涉及到的奖项或成果不予计算。

3)日常表现考核计分办法

日常表现包含参加集体活动、宿舍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担任社会工作职务、荣誉称号、导师认可度等六方面。考核采取逐项加分的方式,每项分别占20分、20分、20分、10分、10分、20分。

1)参加集体活动得分主要参照出勤次数。主要指新生教育活动、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人文讲座以及其他各项课外活动等。每参加一次活动为2分,加至20分为止。(由班长提供具体分数)

2)宿舍文化建设得分按照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的一学年宿舍卫生检查成绩取平均分后,乘以20%折合成20分计入总分数计算。(由院学生会生活部统计核算分数)

3)校园文明建设得分主要参照所参加的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加分标准如下:(由院学生会文体部统计核算分数)

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加分标准

参加活动类别

等级

奖项

加分标准

1.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如研究生大合唱、演讲赛、校园歌手大赛、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羽毛球赛、篮球赛等活动等活动,对学校学院组织各类活动的新闻稿宣传。

2分/项

代表学校参加比赛

国家级

一等奖

20分

二等奖

15分

三等奖

10分

省级

一等奖

15分

二等奖

10分

三等奖

8分

荣获校级奖励

一等奖

8分

二等奖

5分

三等奖

3分

 

  1. 担任社会工作职务主要指在学校内担任的、面向广大师生的、无报酬工作(社会兼职不算在内),任期满一学年者得分标准如下,任期不满一年但满一学期折半执行,任期不满一学期者不记得分。

    担任社会工作加分标准

担任社会工作类别

加分标准

1.校研究生会主席

10分

1.校研究生会副主席

2.院研究生会主席

3.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

5-7分

1.院研究生会副主席、秘书长

2.研究生会各部部长

3.学生党支部及班委成员

4.研究生会干事

1-4分

说明:本项不累计加分,以担任最高级别职务加分为准。

 

  1. 荣誉称号加分标准如下。

    荣誉称号加分标准

荣誉称号类别

加分标准

国家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10分

省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8分

校级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6分

说明:本项不累计加分,以所获得最高荣誉加分为准。

 

  1. 导师认可度得分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参与课题的主动性、查阅文献情况、课题进展情况以及在校及实验室时间四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打分,其中每一项最高为5分。

     

  2. 民主评议

    采取全程完全公开评议的形式,候选人按照姓氏顺序依次做3分钟左右的个人申述,主要阐明所获成绩、成果等个人情况。现场公布候选人在成绩核算中的成绩及名次,各年级分开由班级不参评成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公开、无记名投票(评审小组人员总数大于年级总人数的一半以上方视为有效),评审小组成员需根据最终确定的评选名额进行投票,成员每人所投票数需小于名额数(多于名额则票面作废),投票完成后,现场公布投票结果。

    最终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的学生原则上按照成绩核算的排名确定,但在民主评议中得票数不超过本年级评议小组人数50%的候选人不予获得优秀研究生的资格。

     

                                                     信息学院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