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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复试机构及巡视制度建设

作者:    来源:     发布于:2019-03-27 13:30    点击量:


1. 复试领导机构

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柱

成员:刘国柱、刘庆、朱习军、童刚、杜军威、王景景

复试监督小组

刘庆、王军、郭韶升、宫生文、李红芳、刘泓杉

学科专业面试小组、口语复试小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复试小组

2.信息学院监督巡视制度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的进行,确保招生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与公正性,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加强对招生复试的巡视督查工作。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成员名单

复试巡视监督小组

刘庆、王军、郭韶升、张娉婷、杜德新、雷静、宫生文、李红芳、刘泓杉

二、主要职责

1.全程巡视监督各学院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情况,在复试期间到各学院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对复试过程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事项;

3.协调处理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重大和特殊问题。

三、工作要求

1.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巡视督查小组要以山东省教育厅和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监督,要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学院纪检委员要全程参与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巡视督查工作,复试录取工作完成后将本单位巡视督查工作情况和复试录取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后报学校纪委办公室。

3.信息学院复试录取的复议处理程序

信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录取结果负责。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向考生公示复试成绩共2日,公示期间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复试成绩提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公布拟录取名单。

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党总支室办公室:0532-88959032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0532-8895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