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结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3号)、《关于编报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发司〔2020〕70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本科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与培养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0〕9号)要求, 2020年青岛科技大学面向社会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和培养工作,根据上级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学院简介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是在1993年成立的计算机系和信息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98年计算机系、信息系和自动化系合并成立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2004年学校进行学科调整,以计算机系和信息系为基础成立了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学院现有“节能减排信息工程”二级学科博士点一个,拥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硕士点。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软件工程学科位于C档,位居全省该专业评估结果前4家高校之一,被列入博士一级学科立项培育建设。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学院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等八个本科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信息工程专业为山东省特色专业,软件工程专业是国家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2018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等三个专业通过国家工程教育认证, 2019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等三个专业入选“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16人,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充满朝气、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44人,讲师35人,专任教师中拥有博士学历教师占比超过70%。
学院经过二十余年的蓬勃发展,培养了一大批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高素质研发人才,欢迎莘莘学子报考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学院在学校指导下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二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为30人,学制为全日制两年。
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条件
第三条 招生范围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第四条 报名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四)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或其他语种全国大学生考试达到与英语同等成绩水平。
(五)学生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有浓厚的兴趣,且在攻读第一学位期间所学数学及计算机相关课程无不及格及补考现象。
第四章 报名及资格审核
第五条 考生直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如下:zsb@qust.edu.cn。
第六条 考生应提交如下个人资料:
(一)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二)第一学士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
(四)报名表扫描件(附件1,PDF格式)。
(五)诚信承诺书(附件2,PDF格式)。
(六)全国大学生英语考试(CET-4)成绩单(PDF格式)。
(七)本科期间成绩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
(八)本科期间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上述材料请以压缩包文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名称规则为:报考专业名称_考生姓名。
附件1和附件2在青岛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本科期间成绩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提交的,可以提前向学院申请缓交,在到校考试当天提交。
第七条 学校将组织各个专业培养单位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考生名单公布在招生办网站。
第八条 2020年报名截止时间为8月10日24时。
第九条 2020年资格审核公布时间为8月13日18时。
第五章 考试与录取
第十条 考试日期:2020年8月16日。
第十一条 考试地点:青岛科技大学崂山校区。
第十二条 现场确认与考试安排
(一) 资格审核合格学生于8月16日7:30前携带本人提交材料原件到校,在D2楼402进行资格核验。
(二) 资格审核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
(三)专业测试时间:8月16日 8:00-9:40。
综合面试时间:8月16日 10:00-12:00。
(四)考试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我校考试规则要求,如有故意违反考试规则和纪律行为,直接取消当年考试资格。
第十三条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试形式为专业测试及综合面试。
(二)考核内容
专业测试科目:《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三)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四)录取方法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的优先录取。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考试表现等因素,由考试组织单位综合评价后排录取次序。
第十四条 专业组织考试并完成评审后,报招生办公室考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在学校招生办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形成录取简明登记表,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考生在录取时及入学后均要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凡被检查出有不符合录取规定的疾病的考生,以及存在舞弊行为的考生,均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政策及标准以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七章 监督机制
第十七条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相关规定和《青岛科技大学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考生必须按照国家、山东省的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控工作。所有考生均须持有绿码、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其中中高风险地区考生,还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到校后必须遵守学校的防疫规定和指令,并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九条 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第二十条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第二十二条 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电话:0532-88959036。
招生咨询微信群:
青岛科技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20年8月4日